一只手
写了那个不值得的人,就自然的想到了一只手。
那时为了L伤心,折磨,所以总去滑旱冰,喜欢飞驰的感觉,不怎么会滑,但喜欢把自己摔疼。有一天,在我仍旧孤独的遛圈时,有一手伸了过来:我来带你。
不好拒绝,只得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里。宽厚的手掌,温暖,结实。当他牵着我飞转时,我感觉到一种支撑的力量,一种安全感。那一刻,我的心宁静了,完全没有了L的影子。
旱冰场是室内的,光线很暗,我看不清他的脸,不知道他有多大,也没有勇气仔细打量。
只是对他的毛衣有些印象——带横条纹的,什么颜色也没有注意。
后来,在那里再也没有遇见过他,也许他一直都在,但是我认不出来。他是谁,长的什么样子都不重要了。重要的是,在我最沮丧,最需要人陪的时候,出现过一只手,牵着我走,给我温暖,给我安全。足够了,一辈子的记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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