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唯怒烧《新京报》汽车,是耶,非耶?
今日偶然上网浏览新闻,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!窦唯怒烧《新京报》汽车,真是让我大吃一惊的新闻!若是不晓得这事情的内幕,还真以为自己遇到恐怖分子了呢!
窦唯是不是名人呢,我想应该算是吧,其实名人说隐私多少是有些奢侈的,不论你做什么事,总会有人去记得去议论,这些总是难免会发生的,这就是公众人物的烦恼之处吧,如果一个人连这一点抵抗能力都没有,最好别去做想出名的事情!
娱乐娱乐,娱大家一乐而已,譬若看相声演员彼此拿对方优缺点调侃一般,是谈不上什么人身攻击一类的!
明星无隐私,这是我个人的看法,恐怕不仅明星,还有他们的家人,说隐私都是都是奢侈的!无论是中外,娱乐八卦新闻,总是小民们的乐趣,既然如此,作为公众人物,也就只能隐忍了!
有人评论说,那些编造新闻的编辑之类的着实可气可杀,我想说呢,作为中国目前报业的发展时间并不长久原因起见,应该予以宽容,毕竟我们太需要媒体这张口,而且让它口无遮拦,不管是什么,有自己的定位不怕阻拦敢于说出自己想说的话,这样的媒体还是太少了!
而有些人的评论着实可气,居然有要摇滚界的腕儿都来支持窦唯,本来中国的法制观念就淡薄,各色人等都喜欢干预法律,名人想干预些倒也罢了,那显出他们的本事!可作为网络上平凡的一分子,不仅不去维护法律的尊严,因为毕竟法律绝大部分时候是为了保护弱者才需要的,反而怂恿所谓名人去破坏法律,呜呼,悲哀!
从张国立儿子打人圈内人说清,到上海首富老婆涉嫌诈骗名人说情来看,我们如今要在有类似说情的事件,那么请问法律的尊严何在呢?古人云,刑不上大夫,难道现在我们要刑不上名人了么?
我们换一下想一想,世界范围内有世界的名人,国内有国内的名人,省有省内名人,市有市里的名人,在小 ,一村之内也有自己的名人,如果名人说情事情便可以是另一种处理,那么,我想,法律将是虚的,将是一个没必要存在的东西!
想想政治权利对法律已经够压迫的了,咱们中国的法律已经够颜面无存的了,我可不想再加一个名人进来破坏我们法律的尊严了!
如此公然破坏他人的财产,已经够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的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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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控的火 (2006-05-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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