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私日记的延续与改变
最近又开始读一读三毛。十七、八岁的时候读三毛,和三十三岁的时候读三毛,是两种不同的感觉。前者更多的对作者描述的大漠生活多了份新鲜好奇,而后者,因为生活的历练,现在读来,对作者笔下所写的生活更加有所体味了。
有一次我们又跟了一个沙哈拉威朋友,去帐篷里做客,那一天主人很郑重的杀了一只羊来请我们吃。
这种羊的吃法十分简单,一条羊分割成和十块,血淋淋的就放到火上去烤,烤成半熟就放在一个如洗澡盆一样大的泥缸里,洒上盐,大家就围上来同吃。
所有的人都拿起一大块从来啃,啃了几下,就丢下了肉,去外在喝喝茶,用小石子下下棋,等一个小时之后,又叫齐了大家,再去围住那几十块已经被啃过的肉,拿起任何人以前的一块都可以,重新努力进食,这样吃吃丢丢要弄很多次,一只羊才被分啃成了骨头。
我也请荷西替我拍了一张啃骨头的照片,但是相片是不连续的动作,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拍出现这句话来---“我啃的这块肉上可能已经有过三四个人以上的口水”
这段《收魂记》里的描述看到最后那句,让我忍不住扑哧的一声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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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记留言
好像我对于三毛的记忆正好是在说“西部歌王”王洛宾的时候。那时候应该上小学吧,对她有了一个印象,之后中学后也终于是读到了一些相关的文字。嗯,应该是的,那时好像读者还叫读者文摘。那里有一些文字吧!哈哈,好像好遥远的记忆了!嗯,也很有意思的!不过,细想一下:亲爱的狼,好像认识你也十三年时间了吧!好吧!时间真的是个好东西!
2014-09-21 15:29:15